〈我的槍和我一樣高〉(My Gun Was As Tall As Me)這篇文章,是同名研究調查報告的摘錄版,二○○二年十月,「人權觀察」(Human Right Watch)發表了這份厚達兩百二十頁的報告,對於關心緬甸人權真相的人士來說,看了有錐心之痛。「人權觀察」是總部位於美國紐約的國際人權組織,目前有一百五十名專業人士,包括律師、記者、政治家等,在全球七十個國家從事人權狀況監測活動,不定期發表各類型的報告。
該報告發表後,聯合國也持續引用,做為督促緬甸改進人權狀況的依據。截至二○○六年底,據美國的政府相關單位推估,緬甸的孩子兵仍有九萬人,占全國軍人數的五分之一。
【作者】李美華/譯
Khin Maung Than,一九九九年十一歲成為緬甸軍充員軍
路上有個檢查哨,警察攔下汽車查驗身份證。我拿不出身份證,因為年紀還太小…。警察說:「沒有身份證必須坐牢六年。」然後他們把我送到警察局,用足枷鎖住。不過,我可以把腳抽出來,對我的腳來說,足枷的洞太大了。兩個警察只好看住我,他們不斷地說:「你必須決定,要坐牢還是當兵。」又給我時間考慮。他們看得出來我只有十一歲,可是,如果把男孩交給軍隊,軍方就會酬勞警察,一個男孩價值三千元(kyat,緬幣)加上兩罐米。他們讓我從早上八點考慮到下午。我不想坐六年的牢,只好答應加入軍隊。
Than Aung,一九九七年十四歲成為緬甸軍充員軍
我們到達(增員兵收容中心)時,士兵問我們:「你們想當兵還是想回家?」很多人都說回家。於是,他們把三、四十個回答回家的人剝光衣服,關起來,只給我們一點點飯吃…。我們約六十個人擠在一間窄小的牢房(相當於四到五平方公尺)…我不認為有人超過十八歲。有十個孩子僅十三歲。年紀最小的是我朋友,才十一歲,常因為餓到哭而被警衛毆打。我也常哭,因為我不想加入軍隊。為了哭,我一天被打兩次…我們沒辦法睡覺,房間裡還有老鼠和螞蟻…地上挖個洞,蓋上木板就是廁所…臭氣沖天…我的朋友有些哭不停…兩三個男孩病死了。
Khin Maung Than,當時十二歲
小部隊的領導命令我們找地方掩護,開槍射擊。我們七個人,敵方有七或十人。我嚇得不敢看,把臉埋在地下對著天空鳴槍。我怕他們的子彈會打到我的頭。我打完兩個連發彈匣,約四十發子彈。我怕沒開槍的話,小部隊的領導會處罰我…下士打士兵,士官長打下士,有時候,中尉會打士官長。陸軍軍隊裡都是這樣。
Thu Reh,十三歲加入Karenni軍隊
我三年前加入的。我想當軍人,自願從軍。從小我就看著緬甸軍攻擊我們村子,我要報仇才加入反抗軍。Karenni軍隊常在我們村子附近活動,我們總是遇見他們,就自然而然的,追隨他們成為軍人。我一加入他們,他們就讓我接受軍事訓練,不過,訓練完畢後,他們沒有馬上給我武器,因為我年紀太小。現在,我已經打過很多仗了。
緬甸被公認為全世界孩子兵最多的國家。絕大多數的緬甸孩子兵,是在緬甸的陸軍—Tatmadaw Kvi,被強制充軍的孩子年齡甚至小至十一歲。在訓練過程中,這些孩子常遭受毆打和羞辱。被分發到部隊後,他們必須加入戰鬥,參與違反人權對付平民的行動。他們常遭到指揮官毆打虐待,薪資也被訛詐。這些孩子被禁止和家人聯繫;如果企圖逃跑,將面臨嚴厲的報復。他們過著孤立而艱苦的日子。
緬甸的無數反抗軍隊中也出現孩子的身影,雖然數目少很多。有些孩子加入反抗軍是為了報復,他們的家人或家鄉都曾遭受緬甸陸軍的肆虐。不過,有些孩子還是被強制充軍的。許多孩子在參與武裝衝突時,只受過一點訓練,有的則未經任何訓練。當了幾年兵後,除了繼續留在部隊,他們根本無法想像自己未來還能做甚麼。
緬甸政府軍
緬甸的軍政府「國家和平發展委員會」(State Peace and Development Council,SPDC)聲稱,它的軍隊全部都是自願軍,而且增員年齡的最小必須是十八歲。可是接受本報告訪談過的卸職軍人指證:絕大多數的新兵是被迫入伍的,而且有百分之三十五到四十五可能是兒童。雖然缺乏精確的數據,根據過去在緬甸各地服役的孩子兵提供的觀察,顯示緬甸政府軍約三十五萬名軍人中,可能有七萬或更多的士兵是孩子。
一九八八年,對支持民主的示威運動強力鎮壓後,緬甸軍政府開始迅速擴建武力。到現在,軍隊的規模已經增加一倍,而且聲稱向五十萬大軍邁進。為了找到新兵,沒出任務的軍官和士兵分成小組,在火車站、公車站、汽艇碼頭、街道、市場和各種慶典場所巡視,他們通常會以十二到十七歲的男孩為目標(可能因為他們最容易威嚇),要求他們出示身份證。大部分年輕男孩都還沒有身份證,因此,當他們拿不出身份證時,就會被脅迫,必須選擇長期坐牢或加入軍隊。即使他們堅持拒絕入伍,依然會被強制帶到當地的軍營或是增員兵收容中心,在那裡遭到毆打,有時候一被留置就是好幾天,直到同意加入軍隊。如果他們抗議,例如,說自己只有十二歲或還在求學,只會引來更多的毆打。一位接受「人權觀察」組織(Human Rights Watch)訪談的證人指出,他出示學生證,結果眼睜睜看著學生證被撕毀。無論最後這些男孩同意加入軍隊與否,他們都會被登記為增員兵。在填寫表格時,他們通常如實說出自己的年齡,可是募兵官一律會在表格填入十八或更多歲數,幾乎沒有例外。
每帶進來一名新兵,這些士兵通常可以得到現金一千到一萬元不等的緬幣,加上十五到五十公斤不等的白米。在某些營區,已經在陸軍服役超過五年的軍人,如果帶進來五名新兵,可以得到一紙退伍令。就這樣,越來越多軍人,甚至警察和平民,也加入增員孩子兵的行動。警察和軍人在路上設置檢查哨,攔檢車輛,強拉男孩和年輕男人入伍。在利用平民強制勞動後,有些軍方單位會將其中的男孩留置,將他們賣到增員兵收容中心。人數持續成長的緬甸街童,也成為被定時圍捕的目標,許多遭受逮捕的街童被直接帶到增員兵收容中心。
「人權觀察」組織曾經訪談過十一歲就被送入緬甸軍的男孩。年紀更輕的男孩也會被增員,可是通常會先羈押一段時間,等到長大一點才讓他們當兵。一位被訪談的男孩十歲就遭逮捕,關在陸軍軍營的牢房,供軍官使喚,三年後,他才被迫入伍。另一個新兵的來源體系是Ye Nvunt,「勇敢的幼苗」的意思。這個系統把年輕的男孩帶到緬甸軍營,讓他們住在軍營裡,同時去學校讀書。目前,緬甸全國的軍營裡大約有五十到一百個Ye Nvunt,每個營隊約有五十到兩百個男孩。過去十年,這個系統已經轉變:原本只收留無父無母或無家可歸的年輕男孩;現在,有很多男孩是被綁架、強迫送進Ye Nvunt。「人權觀察」組織曾經訪問一位十二歲被強制送入Ye Nvunt百人營隊的男孩,那個營隊的男孩年齡從四到十六歲不等,組織成像是軍隊的連隊,所有的人都被迫穿軍服,滿七歲以上的男孩必須接受武裝軍事訓練。這些男孩一律禁止和家人或營區以外的任何人聯繫。他們常被毆打,就連掉眼淚也會挨打。營隊規定,假如有人企圖逃跑失敗,營隊裡所有的成員都被迫要打他們。除非加入軍隊,否則不可能離開Ye Nvunt。Ye Nvunt只要認為男孩體格夠強壯了,就會直接帶他們到增員兵收容中心(Su Saun Yav),年齡一般在十二到十六歲之間。
所有陸軍的新兵都會被送到增員兵收容中心。有些在當地的增員兵收容中心(通常是在陸軍基地裡,有柵欄管制)停留一星期或更久,不過,幾乎每一名新兵最後都會被送到政府設立於名加拉東(Mingaladon,位於仰光外圍)或曼德勒的增員兵收容中心。在名加拉東,隨時可見五百到一千名男孩在這種中心裡;在曼德勒則有三百到五百名。增員兵收容中心的功能,是將新兵集中到兩百五十人,就送去做軍事訓練。大部分新兵在名加拉東或曼德勒的增員兵收容中心停留一到兩個星期,成為免費維修營區的勞力,或為軍官工作。毆打是家常便飯,而且一律禁止和外界接觸。企圖逃跑失敗的人會遭到毒打、關禁閉,剝光全身以防脫逃,然後關進惡臭的牢房,裡面擁擠到根本無法平躺下來。曾經被拘留在這些牢房的男孩說,一次關六十到一百人,幾乎所有人都小於十八歲。有些男孩在關禁閉時感染瘧疾或其他疾病,病逝在營區的診療室。
新兵從增員兵收容中心出來後,被分送到全緬甸二十多個訓練營區,接受四到五個月的基本軍事訓練。對最年幼的男孩來說,這些操練通常過於艱難,因此他們往往比年長的新兵更常受到毆打。一名男孩提到受訓期間,他所進行的某次實地射擊演習:當時有三名小於十六歲的受訓者被意外射擊死亡,教練不但沒有通報他們的死訊,還命令其他受訓者將三人屍體埋葬在森林裡,然後謊報三名男孩逃走了。除了軍事訓練,新兵還被強迫到軍官的住處勞動、砍伐搬運原木和柴火、站衛兵、以及其他工作。到了晚上,十五歲以下的男孩還被迫去幫指揮官按摩。受訓者禁止和家人聯絡,家人也從未被告知兒子的行蹤。大部分被訪談的男孩說,他們晚上會哭,有時還因此挨打。有幾位男孩告訴「人權觀察」組織,一些同伴在訓練期間病逝。
許多受訓者企圖逃跑,可是萬一被抓到,將面臨十分野蠻的懲罰。有名十四歲的男孩告訴「人權觀察」組織,他曾和一位十四歲的朋友一起逃亡失敗,兩人被強迫跪著爬過銳利的碎石,還遭受毒打,然後脫光衣物、綁在炙熱的太陽下曬整天;一個月後,他的朋友死了。其他有人被足枷鎖住好幾個星期,還遭受刺刀凌虐。最常見的處罰方式是命令整隊兩百五十名受訓者排隊,用棍子輪流毆打受罰者,每人一到數次不等。那些打得不夠用力的人,自己也會遭到毆打。多名證人曾在許多不同的訓練營,目睹這類的懲罰,有些受罰者年紀才十二歲。根據他們的描述,挨打後,這些小男孩通常會昏迷過去,或是無法走路,還流著血。有個案例是十六歲少年被打到不省人事,血流滿面,然後套上足枷一整個星期,隨後死在營隊的診療室裡。
一旦孩子兵被分發到全國各地的陸軍連隊後,會繼續遭到指揮官殘酷的對待,同時,還被迫去對平民施暴。充軍的頭五年,他們不許離開,大部分的人依然無法和家人取得聯繫。大多數接受訪談的人,沒見過任何人獲准離開陸軍軍隊,即使已經服役超過十年也一樣。他們的指揮官會為了小事,甚至毫無理由的毆打他們,盜取他們的薪資、口糧,打發他們到村莊裡偷取食物吃,甚至去圍捕村民、強迫他們勞動服務。由於害怕任務失敗後會遭到毆打和懲罰,他們只好圍捕婦女、孩童和老人,以補足強制勞動人員的缺額;或者踢踹、推打運送軍需品的平民,以確保他們準時送達營區。大部分的年輕男孩都說,第一次參與戰鬥時心裡很害怕,有的會哭,有的緊閉眼睛,把槍對著天空射擊。他們被命令去做傷害人權的事情時,知道自己是錯的。一名男孩提到,十四歲時,他曾經為了抗命去處決一位平民,而遭到毆打。其他人也提及,他們接受命令、燒毀民房時內心的悔恨。兩名十三和十五歲的男孩,曾經被迫在撣邦(Shan State)加入屠殺十五位無家可歸的婦女和兒童的行動。一位心理健康專家回顧其中一位男孩的訪談記錄後指出,他已經出現創傷後的情緒沮喪症狀。
與家人隔絕、面對上司的殘暴、以及受迫傷害平民百姓,使得許多兒童兵渴望脫逃。但是,恐懼壓制了渴望,他們知道—逃兵會被判入獄三到五年,甚至處以死刑;而且若逃兵,軍方會監控他們的家人。因為無路可走,有些人選擇了自殺。不過,現在有更多人選擇逃跑,逃兵率似乎持續升高。大多數逃兵說,如果辦得到的話,他們的同伴大部分都會逃走。
逃離緬甸陸軍的魔掌之後,孩子兵的選擇非常少。如果他們回家,可能會被逮捕,服完牢獄後又被召回軍隊,他們的家人也將不斷受到騷擾。有些人加入反抗軍,繼續作戰。許多人逃到鄰近國家,非法打工,有時經由非法買賣成為契約工。鄰近國家僅有的少數難民營不收容緬甸陸軍的逃兵;地主國或「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UNHCR)不可能讓他們申請正式的難民身份。在這種情形之下,從緬甸陸軍或其他軍隊脫逃的孩子,在到達鄰國時,完全找不到援助或服務。他們只能用各種方法維持生存,活在隨時可能被遣返緬甸的恐懼中。
緬甸反抗軍
反抗軍增員和使用孩子兵的方式各不相同。緬甸有超過三十個武裝的反政府團體,其中二十多個已經和軍政府簽署停戰協定。不過,這些團體都保留了他們的武力,而且持續增員士兵。根據收集到的證據顯示,除了少數幾個最小的團體之外,所有反政府團體的軍隊裡都有孩子兵,而且還在繼續增員孩子充軍。正確的數字無法取得,但是「人權觀察」組織估計,所有反抗軍中小於十八歲的軍人,總計約有六到七千人。過去五年,兒童兵的人數已經減少,因為同意停戰的團體減少增員;而繼續反抗軍政府的軍隊,規模和資源也明顯的縮減。
最大的武裝反政府團體「佤邦聯軍」(United Wa State Army,UWSA)自一九八九年簽下停戰協定後,持續和軍政府以及「國家法律與秩序重建委員會」(State Law and Order Restoration Council, SLORC)保持合作的關係。在佤邦聯軍兩萬人的軍隊中,兒童兵估計約占兩千名,是目前使用孩子兵最多的非政府武裝團體。這些孩子兵當中,有很多是被強迫加入的。其他各支反抗軍隊,總人數都不超過五、六千人。要估算每支軍隊有多少兒童兵十分困難,但是報告顯示,只有UWSA擁有超過千人的孩子兵;其他反抗軍的孩子兵人數,大多在五十到五百之間。根據「人權觀察」組織的調查,除了「克欽獨立軍」(Kachin Independence Army),其他軍隊好像都沒有招募婦女和女童,或者出現婦女或女童兵。「克欽獨立軍」不僅有數目不為人知的女兵和女童兵,據報導有時還繼續強迫十八歲以下的女孩加入軍隊。
對於孩子兵的議題,每支軍隊態度不同,無法一概而論。UWSA似乎毫不自制的強制招募兒童,其他許多軍隊看起來似乎已經減少徵兵的人數。不過,大部分軍隊仍然接受自願從軍的孩子,即使有些在政策上明訂新兵的年齡不得低於十八歲。有些軍隊向「人權觀察」組織坦承,他們這樣做是因為很多男孩在被迫離鄉背井或失去家人後,自動加入他們;如果附近沒有合適的學校,或男孩拒絕入學,他們才會收留他。有些武裝團體會主動提供想加入軍隊的男孩其他出路,或遣散他們的孩子兵;雖然證據確鑿,有的團體卻否認孩子兵的存在。許多反抗軍似乎已正在縮減增員孩子兵。有些反抗團體似乎也願意對於國際壓力有所回應。
持續強制增員孩子加入緬甸政府軍,以及為了達到此目標所施行的各項措施,既違反緬甸的國家法律和政策,也違犯了緬甸政府遵守聯合國「兒童人權憲章」的責任和義務。同樣的,許多反抗軍持續收容十八歲以下的孩童做為士兵,也違犯了他們自訂的政策。身為世界上擁有最多孩子兵的國家,緬甸各軍隊必須立刻採取行動,終止對孩子兵的增員,同時遣散所有身著軍服的孩子。
【本文刊於『人本教育札記』N.221期,P.4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