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3月 02, 2009

[轉載] 緬柬等公民參與挫敗 東協人權機構形成艱辛

2009-03-02 新聞速報 [中央社]

 第14屆東南亞國家協會高峰會3月1日落幕,雖然人權機構在進展中,但這次公民參與的美意,因緬甸與柬埔寨公民代表與會遭拒,凸顯人權機構要能具實質影響力,恐怕還有長路要走。

 人權議題與經濟整合是這次東協高峰會的兩大主軸,由於洛興雅船民事件引發人權爭議,為人權紀錄不良的緬甸再添一筆,也讓這項議題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

 輪值主席國泰國把這次東協高峰會主題定為「東協人民的東協憲章」,因此高峰會也特別安排東協元首與公民團體代表會面,可惜緬甸與柬埔寨的兩位公民代表卻被國家元首拒於門外,兩位元首還威脅若兩人參與就抵制與公民代表的對話行程。

 最後只好由泰國總理艾比希(Abhisit Vejjajiva)與外交部長卡席特(Kasit Piromya)出來與兩位代表會面圓場。

 元首與公民代表會面的2月28日當天,在公民代表與媒體的記者會上也引發高度關切。緬甸代表歐瑪(KhinOmar)表示,緬甸並未完全承諾東協憲章。

 緬甸民主論壇(Forum for Democracy in Burma)發言人索翁(Soe Aung)認為,這一事件凸顯部分東協領袖對創造以人民為中心的東協過程沒有誠意。

 雖然東協這次通過成立人權機構授權調查條款第一次草案,並強調要讓此一機構具有可信度,但是卻也坦言無法逃避東協內的現實問題。

 東協人權機構高階小組主席席哈薩(Sihasak Puang-ketkeow)就在媒體簡報會上坦言,人權機構的成立過程也必須兼顧東協內部的現實問題;無法針對特定的國家解決特定的狀況。

 艾比希在閉幕後的記者會上也坦言,這次東協部分國家與公民都不高興,但希望這個平台是開始的第一步。只不過,東協無法解決人權問題。

 人權機構預定今年底前成立,但要等到對緬甸等人權紀錄不良的國家有影響力,恐怕還有長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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